2009年12月12日至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监督检查第二小组对甘肃省本级及兰州市、定西市、榆中县的建筑节能、供热计量改革、城镇污水处理以及生活垃圾处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认为,甘肃省新建建筑基本上能够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和施工阶段能够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已启动居住建筑节能65%标准,并在兰州市率先强制执行;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落实到位,进展迅速;可再生资源在建筑领域中实现规模化应用;供热计量改造推行效果显著;榆中县供热体制改革成效显著,走在全国前列。总体来看,甘肃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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