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表示,通过分析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平台2015年1月1日至1月25日的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并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单位核实,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日均值1月3日-4日、7日-12日、16日超标,氨氮日均值1月4日超标。
通知要求,立即对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污染源排放数据超标情况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法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依法对违法排污企业予以处罚。如现场调查发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可依据相关规定,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单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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