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华耐腐蚀钢产品作出反补贴初裁。
在反补贴裁决中,税率具体如下:江苏烨辉(中国)科技材料有限公司:26.26%;鞍钢集团香港有限公司:235.66%;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35.66%;邯郸钢铁集团河北钢铁集团、唐山钢铁集团:235.66%;常熟科弘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35.66%;其他26.26%。
2015年6月30日,美国商务部对华耐腐蚀钢产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补贴调查期为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210.30.0030、7210.30.006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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