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早间公布,公司与重庆爆破于2012年3月30日签订拆除工程施工合同。此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结算审核,审定结算造价约人民币7584.2万元。现公司尚未支付的工程款金额约人民币1637.27万元。
重庆爆破请求重庆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支付工程款人民币1637.27万元,并自2014年9月3日起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按人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计算至2017年4月17日约为人民币203万元;以及本案案件仲裁费由公司承担。
公司于近日接到重庆仲裁委员会的参加仲裁通知书,据悉,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审理,对公司的影响尚未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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