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了2025年一季度煤矿行政处罚信息。
鲁(滕)煤安罚〔2025〕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滕州市金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行业标准、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管理顶帮以及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对其处以罚款11.9万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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