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山西公示了山西汾西太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太岳煤矿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沁)应急罚﹝2025﹞第23号显示,山西汾西太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太岳煤矿违法事实为1、二部架空人车中间段未安装延时启动声光预警信号;2、五采区轨道下山控制局扇Ⅱ回路的馈电开关辅助接地线采用1.5*4电缆线,截面积不足10平方毫米。

公开信息显示,山西汾西太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29日,注册资本13888万元,法定代表人武勇,该公司大股东是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最大的独立商品焦和炼焦煤生产商之一,是氢能全产业链布局的头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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