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以下简称“四川局”)11日透露,该局根据一名群众举报,查实一起“图纸造假、隐瞒采掘工作面”重大事故隐患。依据《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已对实名举报人兑现22.5万元举报奖励。
2024年12月27日,四川局收到群众实名电话举报,反映川东区域某煤矿存在“图纸造假、隐瞒工作面”等问题。随后,四川局监察执法四处联合地方监管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煤矿开展现场核查。
经查,该煤矿为改扩建矿井,于2023年5月5日取得建设工程开工令,建设工期22个月。因该矿采矿许可证已于2025年1月30日到期,核查时已处于“一停四不停”(即停止建设施工,不停通风、排水、监测监控、瓦斯抽采)状态。
经多轮调查核实,2024年6月至12月期间,该煤矿通过不上报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安全监控布置图,违规打设临时密闭,拒不上传安全监控数据等方式,隐瞒1193采煤工作面风巷维修、运输巷掘进、切眼掘进扩刷作业,以及工作面液压支架、刮板输送机安装作业(此期间,地方监管部门审批同意的煤矿其他作业点均正常施工作业)。该矿上述行为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八条第五项规定的“隐瞒采掘工作面,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下井人数,或者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管理制度时伪造记录、弄虚作假”情形,联合调查组最终判定其涉嫌“图纸造假、隐瞒采掘工作面”重大事故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联合调查组对该煤矿作出“责令立即停止建设施工”的处理决定,并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后续,四川局依法依规对该煤矿作出“停产整顿15日、罚款15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煤矿矿长处以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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