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9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开《(2026)豫05破申8号宏达钢铁受理裁定》。安阳市宏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
2026年3月12日,王某以宏达钢铁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权,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将该公司移送破产审查。经查,宏达钢铁公司名下现无财产可供执行,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法院认为,申请人王某系宏达钢铁公司的债权人,其债权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宏达钢铁公司作为债务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经王某申请,将该公司移送破产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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