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官网消息,为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矿山安全“八条硬措施”等有关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公布3起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执法案例。
案例1:对渭南市韩城市某煤矿开展远程监察时并经现场核实,发现该矿5月中旬期间存在“使用橡胶套包裹抽采钻孔施工区域的甲烷传感器进气口,造成甲烷传感器气体数据监测功能失效”的重大事故隐患。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5月下旬多次督促自查自改安全监控系统造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时仍未能自查发现并上报,反映出该矿安全主体责任落空、安全生产重点环节漏管失控的问题。责令该矿停产整顿并实施经济处罚,同时对该矿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现场直接责任人等责任人员落实行刑衔接措施,将相关问题线索移送属地公安部门,由司法机关依规认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案例2:对榆林市横山区某煤矿开展监察执法时,发现该矿存在“建设期间在未取得上级部门联合试运转备案批复情况下,对首采工作面进行回采作业”的重大事故隐患。反映出该矿“重生产、轻安全”思想严重,企业“决策层”法律意识淡漠、“管理层”履职尽责不力、“执行层”盲从违章指挥,安全责任层层失守。已责令该矿停产整顿,对煤矿及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处罚,并责成该矿对其他负有管理责任的有关人员从严开展内部追责问责。
Copyright (c) 2025 www.dri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天津奥沃冶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津ICP备11000233号-2
津公网安备12010202000247
电话:022-24410619 传真:022-24410619
E-mail:1208802042@qq.com